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五、综合成绩计算和使用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招生学院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各招生学院须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录取,并根据下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请及时将综合成绩排序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评分记录和作答情况等材料上交研究生院,综合成绩排序表必须经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方可生效。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复试成绩中专业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会计专硕(MPACC)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初试科目总分300分,因此计算综合成绩时,初试总分应除以3。
其中: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6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