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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附则

2024-09-08 329 来源:网络整理

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附则

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附则

第十八条
相关学术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认定标准严格以我校科研部最新认定的标准为准,详见网址:http://yjs.zjgsu.edu.cn/show.asp?cid=3090,其中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以最新版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第二十一条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位点简介.docx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docx
附件4: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博士报名联系电话及申请考核材料邮寄地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