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杭州萧山区第四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普遍不高,对于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实行免学费政策,覆盖大部分学生,这大大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学生只需承担住宿费、代管费、书本费等少量杂费。
在资助政策方面,体系较为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等级确定,用于补贴生活费。此外,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校内设立的各项奖学金。学校还可能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的机会。对于来自特定地区或符合特定条件的学生,可能还有额外的专项补助。具体每学期的收费标准、免学费的具体条件、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名额和金额,建议直接咨询学校招生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最新的信息。

杭州萧山区第四中等职业学校基础信息
建校日期:1956
院校类型:职业学校
学校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新街长山工人路89
杭州萧山区第四中等职业学校简介杭州市萧山区第四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56年,前身为萧山四中、萧山长山中学、萧山长山职高,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铸就了每一历史时期的辉煌,也培养了一大批萧山本地的经济建设人才。学校是全区最早创办职高班的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职教学会会员学校、全国实践教育活动先进集体、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全国万校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最佳社团刊获得者、浙江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浙江省化工专业副理事长学校、浙江省机械专业理事学校、浙江省机械、建筑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杭州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杭州市学生会工作先进集体、杭州市禁毒教育示范基地、杭州市国防教育先进单位、杭州市红十字模范学校。
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招收初中、高中”男女在读生或毕业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艺术特长生和艺术爱好者,条件突出者可放宽年龄限制。
招生要求
1.在文化、专业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2.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3.录取时,由我院在调档范围内遵循“专业优先”的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则按退档处理。